1、三胎以上的孕妈,孕中期需要住院,应用宫缩掏剂,选择性施行子宫颈环扎术;孕后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。
2、如果其中一个胎儿在妊娠早期死亡,死胎可全部被吸收,不需采取措施。如果是孕3个月后死亡的胎儿,由于躯干尚未完全骨化,组织器官中的水分和羊水逐渐被吸收,同样不需要采取措施。
3、临产后应备鲜血、纤维蛋白原以防产后出血。适时引产。
4、减胎。为降低妊娠的风险,可使多胎妊娠转变为双胎妊娠。
5、事先积极防止:①掌握促排卵药物的剂量,特别是HMG,避免过度刺激卵巢;②减少一次移植配子、胚胎的数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