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早期(3个月内)空腹血糖≥7.0mmol/L(126mg/dl);糖化血红蛋白≥6.5%;75g糖耐量试验2小时≥11.1mmol/L(200mg/dl)或随机血糖≥11.1mmol/L,伴有典型的三多一少(吃得多、喝得多、尿的多,体重增长少)症状即可诊断是糖尿病合并妊娠。
妊娠期糖尿病是在妊娠24-28周进行75g葡萄糖试验,试验前3天正常活动,每日进食不少于3两主食。禁食至少8小时后的清晨9点前抽空腹血,然后5分钟内喝下300ml含有75g葡萄糖的水,从开始饮用糖水计时,1小时、2小时分别再抽2次血。此期间静坐、禁烟。空腹、服糖后一小时及两小时血糖值任意一点分别大于或等于5.1mmol/L,10.0mmol/L,8.5mmol/L就能够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。或仅空腹血糖大于或等于5.1mmol/L也能够诊断妊娠期糖尿病了,可以不再服糖水了。如果试验正常,未能诊断妊娠糖尿病,但是是高危人,即年龄超过35岁,肥胖超重,多囊卵巢综合征,有家族糖尿病史,生育过巨大儿,或本次妊娠后期羊水多,胎儿偏大,或反复阴道假丝酵母菌感染等,在妊娠32周左右时需再次进行75g葡萄糖试验,以进一步排除妊娠糖尿病的风险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