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急性型:

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可由多种疾病引起,如再生障碍性贫血、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(ITP)、脾功能亢进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重度妊高征先兆子痫、HIV感染、药物诱发、弥漫性血管内溶血、血栓性血小板减低以及溶血性尿毒症等。孕前已有病史者,常明确诊断为妊娠合并症。此类患者应在疾病稳定或缓解后妊娠,在妊娠期仍需严密观察病情变化,一旦发现病情恶化,随时调整治疗方案。孕期发病的血小板减少常伴随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发病而被发现,妊娠合并症如重度妊高征,部分妊娠合并症如再生障碍性贫血、系统性红斑狼疮,病情可随妊娠进展而发生与加剧。无临床症状者常在产前常规检查时发现。外周血小板计数<100×109/L者,除自动计数外,须经传统镜检复核,同时观察红细胞、白细胞数量及形态,测定血红蛋白,当复查血小板计数<70×109/L时,需排除实验室误差和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而进行病因诊断。通过询问病史、全身体格检查、外周血涂片、骨髓穿刺等实验室检查可以诊断。对于临产或急症手术前发现的血小板减少,常由于时间、条件限制而只做对症处理,但有条件者产后应继续随访,明确诊断。
2、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的处理
妊娠合并血小板的减少处理的重点是治疗合并症和并发症,预防重度血小板减少所致的出血倾向,加强胎儿监护。根据孕龄及血小板计数,血小板计数≥50×109/L,或妊娠早期血小板计数(30~50)×109/L,无出血倾向者,常不需特殊治疗。血小板计数<20×109/L、临床有出血倾向,或妊娠中、晚期血小板计数<50×109/L时,尤其分娩前或预期有出血危险(如手术、麻醉等)时应积极治疗。

1、妊娠相关性血小板减少症:
妊娠相关性血小板减少症因为为妊娠后血容量增大,相对血小板减少而不是血小板破坏增加引起,血小板下降程度多较小,病情相对较轻,分娩后多可自行恢复;
2、妊娠合并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:

一、预防:预防感冒,密切观察紫斑的变化,如密度、颜色、大小等,注意体温、神志及出血情况,有助于了解疾病的预后和转归,从而予以及时的处理。避免外伤,出血严重者须绝对卧床休息。

一、预防:预防感冒,密切观察紫斑的变化,如密度、颜色、大小等,注意体温、神志及出血情况,有助于了解疾病的预后和转归,从而予以及时的处理。避免外伤,出血严重者须绝对卧床休息。

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,简称ITP,是因血小板免疫性破坏,导致外周血中血小板减少的出血性疾病,以广泛皮肤、粘膜及内脏出血、血小板减少、骨髓巨核细胞发育成熟障碍、血小板生存时间缩短及抗血小板自身抗体出现等为特征[1],是最常见的血小板减少性紫癜,通常认为是一种自体免疫性疾病,也称为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、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。

怀孕(特别在后期)也会使母亲的”血小板减少“有所加重。
但是,绝大多数情况下,患“血小板减少症”的母亲怀孕和分娩是安全的。
妊娠期间如果出现明显的血小板降低,可使用丙种球蛋白和小剂量激素治疗,一般不会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。

1、感染:细菌或病毒感染与ITP发病有密切关系。

1、一般治疗法

